第102章 《诛仙》写完了第二本书?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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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晃过去了一个礼拜。

七天时间,从手中划走,捉不住,摸不着,不经意间,你被夏天的风吹拂,恍然回首,时光一去不回。

摆摊成为了一种放松,码字,带娃,摆摊,每天都如此,生活自律并且舒服。

不起波澜的生活,没有那么多狗血,离开了家里之后,陈恒挺享受现在的生活,摆摊的那点收入,反而显得不怎么多了,可有可无,断了,也可惜。

许多老熟客都认识了,奔着他的厨艺来,每天的收入大差不差,都固定在五六百,纯利润,减去了诸多成本,最后一个月,飙升到了差不多两万块钱,粗略一算,基本上不会差太多。

比起之前,生活不知道好了多少,没有副业的话,可能陈恒会很开心,工资是以前的三倍,甚至是四倍,十分满足,也十分轻松。

兜里有钱,他也多了很多幸福的生活,媳妇儿也开始买好多东西,之前舍不得买的,都买。

比如黄金,趁着便宜,就买。

特别是她心心念念的金手镯,拉着陈恒去买。

“老公,这一根怎么样?我觉得好好看。”

“我看你是盯上了它的重量。”

“嘻嘻嘻。”

不得不说,媳妇儿的眼光是真的好,一眼看中了最贵的,也是最重的。

价格自然是不少呢,两万多,这笔钱,如果是之前,陈恒可不舍得,主要是生活艰难,买了就没钱生活,媳妇儿也不敢买。

眼馋了很久,走了很久,也没有动手,这不,终于有钱了,撒娇了一个礼拜,才把陈恒拉出门。

“妈,你看上哪一条了?给你也买一条。”

岳母带着儿子在旁边看,眼神不停看着周围的金项链。

看得出来,岳母也很想要。

血脉觉醒的国人,可喜欢黄金,以前怎么摒弃,现在就有多喜欢。

“我就不用了,我有一条。”

陈恒说:“你有是你的,我们给你买的是我们送给你的。”

“就是,妈,你先挑选,看上了一起买。”

还好,黄金不是很贵。

一克四百多,没到达那个疯狂的地步。

陈恒也不在乎这些了,买来自己用,又不是屯着。

对黄金不熟悉,不会随便进入这一行,不然,被坑到裤衩子都没了。

还有一些重生者,炒股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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